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9日,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市生态环境咸安区分局、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30万元在咸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工业园西路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现有仓库内设置1条印刷生产线以及配套的5t/h生物质锅炉(导热油),将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外购的纸制品新增印刷工艺。项目设置1条印刷生产线,年印刷800万张浸渍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中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审批。2022年11月10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以《关于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安审字[2022]67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编制了《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依托现有仓库内设置1条印刷生产线以及配套的5t/h生物质锅炉(导热油)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可达年印刷800万张浸渍纸。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3m3)+化粪池(1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印刷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引入现有的UV光解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四色轮转印刷机、生物质锅炉(导热油)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纸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CTP版、废抹布、废机油、废导热油及炉焦、废油渣等,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7.0-7.3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4mg/L、CODCr最大日均值为222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3.70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68.2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26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1.00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09mg/L,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等8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印刷废气排气筒◎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45mg/m3-20.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218kg/h-0.1857kg/h,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中表1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气筒◎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在6.7mg/m3-11.8mg/m3之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6mg/m3-10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80mg/m3-195mg/m3之间,均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T 1906-2022)中表1限定值2中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在0.80mg/m3-1.56mg/m3之间,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印刷仓库门窗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在1.34mg/m3-1.97mg/m3之间,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1.1dB、52.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补充锅炉灰渣产生、储存、处置情况;
(2)进一步核实印刷清洗废水处置方式及去向。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和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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