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6-09 16:58:44 点击: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8日,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兴发路58号,购置原咸宁市精鑫塑胶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1条淋膜无纺布生产线、1条覆膜无纺布生产线、1条医用垫单生产线、1条吸水纸生产线、1条吸塑产品生产线,建成后达到淋膜无纺布1800t/a、覆膜无纺布500t/a、医用垫单800万片/年、医用吸水纸50万片/年、吸塑产品1000万个/年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审批。2022年11月8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以《关于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安审字[2022]63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编制了《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8.8万元。
(四)验收范围
由于气泡膜、塑料袋生产线未建,吸塑产品的吸塑工艺未上,本次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吸水纸生产线、吸塑产品生产线(不包括前端注塑生产工艺),办公楼1栋及其它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厂房1F设置注塑车间与吸塑车间共同组成吸塑产品生产线,2F折叠车间与裁切区设置医用吸水纸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 1#厂房1F设置吸塑产品生产线,2F折叠车间与裁切区设置医用吸水纸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 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未建;吸塑产品生产线取消注塑部分(所需片材全部外购)
2#厂房1F设置淋膜、覆膜车间布置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 2#厂房1F设置淋膜、覆膜车间布置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厂区办公楼,5层,3053.10m2 厂区办公楼,5层,3053.1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 位于办公楼,1F,约200m2 位于办公楼,1F,约200m2
公用工程 给水 厂区现有供水管网,园区管网 厂区现有供水管网,园区管网 与环评一致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污水分别接入东侧园区雨水、污水管网,厂区污水预处理后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东侧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园区供电网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园区供电网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淋膜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吸塑产品注塑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 淋膜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7m排气筒(DA001); 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未建,配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设置;吸塑生产线取消注塑工艺,注塑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设置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排气筒高度增加,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未增加防护距离内敏感点。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淋膜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1)淋膜生产线含尘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抽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7m);
(2)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抽至食堂所在建筑物(办公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7m。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注塑机、淋膜机、覆膜机、裁断机、吸塑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23mg/L、31.8mg/L、19mg/L、4.49mg/L、0.68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排放速率为0.0085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排放速率为0.0248kg/h。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7mg/m3-0.328mg/m3之间,非甲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1.07mg/m3-2.14m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淋膜、覆膜车间大门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07mg/m3-3.1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2dB-62.2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8.4dB-52.4dB之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要求;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0.0dB-61.8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6.5dB-52.6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
①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分类存放等措施,规范危废转移台账;
②完善淋膜生产线的废气收集措施。
2)报告修改意见
①明确验收范围,确定本次是否阶段性验收;
②进一步核实吸塑生产线的相关设备情况;
③补充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照片,完善项目平面布局图。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验收组
2023年6月8日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8日,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兴发路58号,购置原咸宁市精鑫塑胶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1条淋膜无纺布生产线、1条覆膜无纺布生产线、1条医用垫单生产线、1条吸水纸生产线、1条吸塑产品生产线,建成后达到淋膜无纺布1800t/a、覆膜无纺布500t/a、医用垫单800万片/年、医用吸水纸50万片/年、吸塑产品1000万个/年的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湖北南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审批。2022年11月8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以《关于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安审字[2022]63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编制了《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8.8万元。
(四)验收范围
由于气泡膜、塑料袋生产线未建,吸塑产品的吸塑工艺未上,本次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吸水纸生产线、吸塑产品生产线(不包括前端注塑生产工艺),办公楼1栋及其它配套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 项目建设内容对比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内容 环评设计 验收实际 变化情况
项目组成、规模及功能 验收阶段实际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厂房1F设置注塑车间与吸塑车间共同组成吸塑产品生产线,2F折叠车间与裁切区设置医用吸水纸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 1#厂房1F设置吸塑产品生产线,2F折叠车间与裁切区设置医用吸水纸生产线、医用垫单生产线。 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未建;吸塑产品生产线取消注塑部分(所需片材全部外购)
2#厂房1F设置淋膜、覆膜车间布置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 2#厂房1F设置淋膜、覆膜车间布置淋膜无纺布生产线、覆膜无纺布生产线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厂区办公楼,5层,3053.10m2 厂区办公楼,5层,3053.10m2 与环评一致
食堂 位于办公楼,1F,约200m2 位于办公楼,1F,约200m2
公用工程 给水 厂区现有供水管网,园区管网 厂区现有供水管网,园区管网 与环评一致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污水分别接入东侧园区雨水、污水管网,厂区污水预处理后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排水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接入东侧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 项目通过园区供电网络接入供电 项目通过园区供电网络接入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淋膜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吸塑产品注塑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3) 淋膜生产线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7m排气筒(DA001); 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袋生产线未建,配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设置;吸塑生产线取消注塑工艺,注塑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设置
废水
处理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仅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固废
处理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处理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 与环评一致
根据表1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分析结果,项目性质、地点、工艺流程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生产产品方案及规模发生变动,主要是产品方案变少,本次仅针对已建生产线进行验收,目前未建生产线后期完成建设后应另行组织进行验收。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排气筒高度增加,整体上来说,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未增加防护距离内敏感点。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淋膜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1)淋膜生产线含尘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抽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7m);
(2)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抽至食堂所在建筑物(办公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7m。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有注塑机、淋膜机、覆膜机、裁断机、吸塑机等设备运行时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的pH值范围在7.2~7.4之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123mg/L、31.8mg/L、19mg/L、4.49mg/L、0.68mg/L。pH、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废气
有组织废气: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排放速率为0.0085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排放速率为0.0248kg/h。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13(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淋膜车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值范围在0.277mg/m3-0.328mg/m3之间,非甲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1.07mg/m3-2.14mg/m3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淋膜、覆膜车间大门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值范围在2.07mg/m3-3.1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平均浓度值。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9.2dB-62.2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8.4dB-52.4dB之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要求;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0.0dB-61.8dB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6.5dB-52.6dB之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
①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分类存放等措施,规范危废转移台账;
②完善淋膜生产线的废气收集措施。
2)报告修改意见
①明确验收范围,确定本次是否阶段性验收;
②进一步核实吸塑生产线的相关设备情况;
③补充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照片,完善项目平面布局图。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报告的前提下,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咸宁久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医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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