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4月03日,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组织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验收监测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根据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茶场,总建设用地36228.24m2,总建筑面积86742.25m2。住宅面积70129.99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139.20m2和地下室建筑面积15473.06m2。共建设7栋17F住宅楼,部分楼首层架空,部分楼1F配套公建用房;高度49.95m,有80.2m2、120.32m2、100.47m2、120.45m2四种户型,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小区规划总户数624户,居住人数1997人,机动车停车位571个(地面停车位126个,地下停车位445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0月,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原咸安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咸安环审〔2017〕10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23年02月,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ob体育app下载最新版 对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910.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贺胜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二期所有已建内容,7栋住宅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总建设用地36228.24m2,总建筑面积86742.25m2。住宅面积70129.99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139.20m2和地下室建筑面积15473.06m2。共建设7栋17F住宅楼,部分楼首层架空,部分楼1F配套公建用房;高度49.95m,有80.2m2、120.32m2、100.47m2、120.45m2四种户型,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小区规划总户数624户,居住人数1997人,机动车停车位571个(地面停车位126个,地下停车位445个)。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小区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两股废水均进入梓山湖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居民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食堂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公共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水泵房、风机、配电房等设备噪声以及社会活动噪声等,小区交通噪声通过限制车速,禁鸣喇叭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风机、空调系统及水泵噪声通过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厂区内部绿化合理布局,增强吸声降噪作用。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每个住宅单元入口沿道路设置垃圾收集点,由物业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将本项目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相应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分析,项目主要变更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变更要素 |
环评建设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内容 |
备注 |
平面布局 |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139.20m2,拟新建一栋3F配套公建用房,配套公共建筑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社区警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环卫工人休息室和配电室 |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139.20m2,位于1、2、3#楼的1F。配套公共建筑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社区警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环卫工人休息室和配电室 |
未新建1栋3F配套公建用房,在1、2、3#楼的1F设置配套公共建筑 |
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 |
根据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项目的规模、性质、地点、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平面布局的变动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较好的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污水与雨水管网,并建设了化粪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厨房油烟废气建设了专用的油烟烟道。验收阶段环保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可随时投入使用。
(2)施工期:有效控制了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有效控制了施工场地、建材和渣土运输车辆对环境的粉尘污染;施工期多余的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3)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小区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小区车库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小区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梓山湖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的pH在7.1~7.3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6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2mg/L;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6.2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62mg/L;动植物油级石油类未检出;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62mg/L;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65mg/L;废水总排口排放的污染物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梓山湖新城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住宅厨房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烟竖井至楼顶外排;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设置在绿化带中。
(5)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2.5dB(A)—55.0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5.3dB(A)—47.6dB(A)之间,▲1—▲4点位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6)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每个住宅单元入口沿道路设置垃圾收集点,由物业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后续工作要求
(1)建议该项目在房屋入住率达到75%后,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做为验收调查报告的补充附件。
(2)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增设排污口标识牌。
(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4)该项目要合理安排装修时间,防止装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后期做好化粪池污泥清掏处理工作。
五、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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